這是我做過的演唱會裡面,彩排時間最久的
大約彩排了14天左右,一般的演唱會約4-7天

這也是我做過的演唱會裡面,樂手最少的
只有一個鋼琴 一個低音貝斯 一個鼓手 加上黃大煒自己彈吉他
四個人,一般的演唱會約7-10個人

這也是我做過的演唱會裡面,嘉賓最多的
可是嘉賓一首歌都沒唱,一個來念念詩,一個來彈揚琴,一個來談貝斯,一個來彈弦樂,一個來彈吉他

這也是我做過的演唱會裡面,衣服換最多的
可是完全都一樣,一整排的白襯衫掛在台上,就當他汗流浹背的時候,想換就去換

很妙,很有趣的演唱會製作過程
如果說  國台語混合喝紅酒的昇哥是山大王
那麼 中英語雜混喝啤酒的黃大煒就是city king

一樣的隨性,一樣的有舞台魅力,一樣唱起歌來表情跟做愛很像
一樣在音樂上,需要跟樂手有非常非常厲害的默契

只需要好的音樂,簡單的舞台,一些些巧思,就很足夠他在台上發揮
我想這是我做過很多場演唱會裡面的一場,但是應該是第一場我做過的音樂會。

 

網路上的評論
http://n.yam.com/msnews/mkarticle.php?article=200809010045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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